为深入贯彻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流通秩序,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二支队近期集中力量,高效完成了辖区内相关产品厂的认可工作,并对销售业务环节进行了同步梳理与规范,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
此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渔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支队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认可标准、检查流程与时限要求。工作中,执法人员深入一线,对辖区内申请认可的各类水产品加工厂、预制菜生产厂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场核查。重点围绕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工艺流程、质量控制体系、从业人员资质、产品追溯能力以及原材料来源合法性等关键环节展开评估。通过查阅文件记录、实地查验、抽样检测与座谈问询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认可工作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对于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认可并纳入规范管理名录;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现场下达整改意见书,指导其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了后续跟踪复查,确保所有问题闭环管理。
在扎实推进产品厂认可工作的第二支队同步强化了对相关企业销售业务的监督检查与指导。执法人员核查了企业的销售台账、购销合同、产品标签标识、合格证明文件等,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来源不明、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以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支队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从生产到销售的全链条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出厂产品与上市销售产品同质同标,保障消费者权益。
此次工作的圆满完成,不仅提升了辖区内水产品生产企业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从源头上强化了质量安全控制,也为构建公平、有序、安全的市场销售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二支队将继续秉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已认可企业的动态管理,持续规范销售市场,为推动我省海洋与渔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执法保障。